記者古芙仙、張哲儒/高雄報導
高雄有間豆漿店被員工投訴積欠薪水拿不到外,因為加班15個小時下班精神不濟騎車自撞,老闆叫員工不要修車,也沒有慰問跟補償。已經離職的員工說,當初就是常有人上門要錢,心生恐懼才不做,申請了調解也遲遲拿不到積欠薪水!
▲豆漿店遭員工投訴長期積欠薪水,超時工作導致精神不濟自撞也沒有任何補償。
位於大寮這間豆漿店休息時間門開著但無人出入,門口貼著招募員工的告示,但豆漿店卻被前員工投訴積欠薪水都不給。
離職員工鄭小姐:「每一個員工去問他要,他都說過幾天,(廠商)要跟老闆要錢,可是老闆就是說,我店就是在這裡啊,你們怕什麼?」
離職員工說常常有人上門要錢,而店內的錢怎麼湊也不夠,心生恐懼才離開,但她被欠了4萬元薪水,申請勞工局協調和解到現在還沒拿到錢。
▲離職員工po文表示店家常態性拖欠薪水,還時常讓員工超時加班。(圖/翻攝自爆料公社)
另外一位離職員工在網路po文,表示自己因為工作加班15個小時以上,2月份薪水到現在還沒領到,po出照片,下班精神不濟撞車,機車都撞壞了,店家叫他先去修,他估價1萬1650元卻換來一句不要修了,自己只能摸摸鼻子認賠。
投訴員工:「照片丟給他之後,他就一句不用修了就沒有了,他每個月薪水沒有在準時給的,每個月都在要薪水像乞丐一樣。」
▲更有員工加碼爆料,講好的薪水與實際領到的金額不符。
也有員工加碼po出,講好的薪水1萬6500元最後只匯3000元,店家要他把網路的事情處理好再談薪水。
遭投訴店家:「後來(投訴員工)就開始不守規矩,上班就是要抽菸,然後面對客人就是檳榔要吃,(欠薪的)打電話給妳妳也不接,妳就無故不來。」
高雄市勞工局主秘皮忠謀:「勞工局將依法查處釐清,如果有違法的事實即依法裁處。」
面對投訴,老闆回應都有在處理中,雙方各有立場,勞工局也受理案件,而員工現在也申請強制執行,希望在最快的時間內討回自己應取得的薪水。
文章出自: https://www.setn.com/News.aspx?NewsID=12756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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