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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2日電)綜所稅結算申報已在5月31日截止,國稅局提醒,尚未申報的民眾儘速在今天補報補繳,雖屬逾期繳納案件,但可免徵滯納金;不過,補報需填寫人工申報書,親送或郵寄至「戶籍所在地」國稅局。

納稅義務人逾限繳稅,依「稅捐稽徵法」第20條規定,每逾3天按滯納數額加徵1%滯納金;逾30天仍未繳納,將移送強制執行。

隨111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5月31日截止,6月1日、2日、3日補報補繳綜所稅,都可免滯納金,但補報綜所稅需向戶籍地國稅局辦理人工申報、而6月3日適逢週六休假,也就是說,今天是補報補繳不需加徵滯納金的最後機會。

國稅局說明,逾期辦理綜所稅結算申報,就無法再透過「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」辦理網路申報或二維條碼申報,民眾需填寫人工申報書,併同「繳款書證明聯」及「相關證明文件」,親送或郵寄至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、稽徵所及服務處辦理,不受理跨區收件。

至於該如何補繳稅款,民眾可至「財政部稅務入口網」,自行登錄列印條碼繳款書,或至國稅局索取紙本繳款書自行填寫後,向各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(不含郵局)以現金繳納。

財政部提醒逾期申報的民眾,只要在未經檢舉或經稽徵機關調查前,自動補報繳並加計利息,可免予處罰,民眾應儘速主動辦理。(編輯:潘羿菁)1120602